哈喽,大伙好,检车家老司机又和大伙见面啦!作为一名驰骋二手车交易市场10余年的二手车测试师,见到过不少出售二手车套路。其中最难维权之一的套路,可能就是合同套路了。不说远了,近期半年我就接手过几起维权案例,在合同上明确写明了此车是水泡全损车,或者事故修复车,用户买车之前粗枝大叶没关注,事后追悔莫及!大伙感觉这样的情况是否没方法维权?错了!立刻给大伙推荐一个我近期刷到的案例,原来签了这种合同也是有机会维权的。
2022年,石先生花17.8万买了一辆2018年上牌的丰田皇冠2.0T,据卖家介绍这辆车是本市一手车,实表7万多公里。但买回去之后去4S店保养,发现这辆车调过表!实质里程已经有16万公里了,足足调了9万公里。于是石先生就找到卖家需要退车。
但卖家拿出了当时签的二手车交易合同,上面写着“乙方对甲方所卖汽车已作充分知道,甲方不保证公里数的真实性,亦不承担法律责任,乙方已知道并同意所购买汽车的车型和现实整体车子的状况”。坏了,石先生了解自己被套路了,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没仔细看,如何还有这一条呢?可能到这时,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吃一个哑巴亏,毕竟有合同嘛。但石先生不认输,直接找了律师,起诉了这家车行需要退一赔三。不过叫人想不到的是,这个企业给石先生设的是连环套!
企业被起诉之后说石先生不是和公司签的合同,而是和吴某签的合同,要退车或者赔偿,都要去找吴某。大伙可能不了解,“退一赔三”只适用于个人对企业,个人对个人是无法退一赔三的!而且吴某说目前车已经过户,二手车买卖协议履行完毕,所以他不认可解除合同。看到这里,大伙是否感觉石先生输定了?其实不然。
第一石先生当时加吴某的时候,他自称是某某车行的职员,交流也是以车行的名义交流的。
第二,当时石先生买车的首付款20800元是付到了企业的账户上。
第三,买卖的整个过程都是在公司车行的展厅和办公室完成的。你说这次买卖是吴某的个人行为,合理吗?
最后,法院也认定吴某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,也就是所有些法律后果,都应当由二手车公司承担!那样公司有没构成欺诈销售呢?还好石先生有一些证据。
当时被公司告知的里程数是7万多公里,汽车的表显里程也是这么多,并没如实告知真实里程数,就是在误导石先生做出购买的决策。
而石先生查到该车的真实里程为16万公里。
并且他还查到了公司当时的收车记录,当时的成交价是14.5万,里程数是16.7万公里,证明卖家对汽车调过表是完全知情的,同时,卖家作为专业的二手车公司拥有专业的辨别能力。而合同上写的“乙方对甲方所卖汽车已作充分知道,甲方不保证公里数的真实性,亦不承担法律责任,乙方已知道并同意所购买汽车的车型和现实整体车子的状况”,法院觉得这明显是卖方在避免如实告知车子的状况的义务,不可以免责。
综合判断下来,完全构成欺诈销售的完全构成要件,适用买家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!
所以最后法院判决撤销二手车交易合同,退还买车款178000元,三倍赔偿534000元,并且公司还要承担一万五千多块钱的诉讼费。这就是黑心车商为我们的不诚信销售付出的代价!这种让销售人员签协议,包装成个人对个人的买卖,避免企业责任的行为,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还是比较多的,但说实话这次企业也太敷衍了,做戏都没做整套,如果换个级别高点的企业,可能维权的道路更难走!
所以大伙购买二手车的时候,必须要体现检查好车子的状况,必须要仔细看好合同!在车行买车必须要签对公合同,盖公章。所以石先生这50多万的赔偿款非常香,但不是所有人都有他这个运势和坚持不懈的毅力的。不过,假如遇见不好的企业,被欺诈,也不可大意妥协,该找律师找律师,该做鉴别做鉴别。不要感觉签了白纸黑字合同,就不敢去维权起诉。这次的判决书都写了,约定不保证公里数的真实性,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!法院审理案例不会只看文字的表面,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买卖背景。
好了,这次的案例就推荐到这里,咱们下次再见。